
女星张暖雅裸照
据港媒报道,昨天(30日),张暖雅裸照被人曝出,照片中她长发披肩,在床上摆出各种诱人姿势,其中,更有裸体湿身写真,尺度大胆。
女星张暖雅自去年连拍《喜爱夜蒲2》及《一路向西》电影后,成功上位。但人气人红是非多,张暖雅最近是非不断,先是和前经纪公司解约,又被爆出全裸床照,还被指出和《一路向西》导演胡耀辉已经秘婚。凭借《喜欢夜蒲2》崭露头角,以后又演了《一路向西》。现在,在香港娱乐圈小有名气。
张暖雅裸照被曝光后,其将矛头直指前经纪人,认为是其从中搞鬼,并称要回港开记者会与其对峙;而前经纪人则表示不予理会,并否认公开其照,反问:“她有什么证据吗?”
网络服务者应担责
张暖雅裸照曝光事件在娱乐圈并不少见,这类似于“艳照门”的事件让我们不得不思考,提供照片的人固然应承担侵权责任,那么网络服务者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未采取的,应就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杨立新教授说该条实际上规定的是两个问题:
第一,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站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个规定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在什么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要对网络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一是,被侵权人提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而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当然要对扩大的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没有问题的;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在自己的网站上实施侵权行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法律责令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完全是有道理的。
因此,这样的规定,正确区分了网络侵权行为与网络上的监督行为的界限,不会限制网络言论自由,也不会阻碍网络监督行为。只有违法实施的侵权行为,才会被追究侵权责任。
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张暖雅是否有致电网站要求其撤下裸照,但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其刊登时就应当知道该照片不能传播,为此该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