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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颖婚照曝光 明星照片不可滥用(图)

法邦网     2013-07-31 阅读:492



林志颖婚照曝光

林志颖婚照曝光,儿子已经四岁的林志颖,如今终于给了妻子一场完美的婚礼,虽然这场婚礼姗姗来迟,但是,有自己的儿子为他们做花童,不知道心里该有多幸福呢!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林志颖和台湾前伊林模特儿陈若仪30日在泰国补办婚礼,由两人4岁的儿子小Kimi担任花童,婚礼只邀请了50位亲友参加。林志颖说,承诺过要给太太一个不一样的婚礼,因此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一艘古船,之前也没透露风声,就是要给陈若仪一个惊喜。

明星照片不可滥用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一)肖像制作专有权

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二)肖像使用专有权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制作出来),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所支配、利用。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其基本内容是:一是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利益维护

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需负法律责任,因此,明星的照片不可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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