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明星那些事儿

蒋雯丽法国偷情 婚外情能否作为离婚的理由(图)

法邦网     2013-08-01 阅读:519



事件回顾:

蒋雯丽法国偷情

蒋雯丽法国偷情这一重磅新闻,无疑让大导演顾长卫颜面无存。圈内知情人士称:“蒋雯丽与其所属公司男艺人黄轩好了一年多了。”

前不久,蒋雯丽被传与同公司的演员黄轩谱出“姐弟恋”,但传闻到最后不了了之。日前有网友再爆料,称亲戚在法国遇到蒋雯丽和绯闻男友。

7月29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一张照片,看似像蒋雯丽的女子带着红色眼镜,身穿黑色上衣,黑色七分裤。旁边男子带着墨镜和帽子,在低头玩电脑。但从该男子侧面看,正是之前与蒋雯丽传“姐弟恋”的黄轩。从此照片看,两人不是在拍戏,而是在悠闲的喝咖啡,像是在度假。

当记者像蒋雯丽经纪人求证时,经纪人称蒋雯丽确实在法国巴黎度假,但黄轩正在加拿大拍戏,不可能在一起,并直呼见鬼了,坚称没有这回事。(人民网)

法邦时评:

婚外情能否成为离婚的理由

第三者插足一直是离婚的一个主要原因,像娱乐圈里因为第三者插足而离婚的更不在少数。虽然现在蒋雯丽被曝出法国的偷情照,可毕竟顾长卫也没有提出离婚,但如果他提出离婚,婚外情又能否作为夫妻二人离婚的理由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当然夫妻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则不得不诉讼离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主要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真的无和好的可能则法院在判决时应准予离婚。对于婚外情应该认定为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一方起诉离婚,而调解无效的话就应该判决离婚。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各玩各的

@七贝勒1983:网曝蒋雯丽法国偷情被抓包 圈内人士:与老公顾长卫被爆“各玩各的”!早就有消息传出蒋雯丽与黄轩的“姐弟恋”。但之前却被一直否认,这次抓到“姐弟”携手共游法国,不知又要如何开脱。知情人士坦言:其实顾长卫早知道了,蒋雯丽与黄轩都来往一年多了,新戏就是因为蒋雯丽推荐,黄轩才能出演到角色。

@秋夫人:网曝蒋雯丽法国偷情被抓包 圈内人士:与老公顾长卫被爆“各玩各的”

@王佳丽jiali:#蒋雯丽法国偷情被拍#前不久,蒋雯丽被传与演员黄轩谱出“姐弟恋”,但传闻到最后不了了之。29日,有网友爆料自己的亲戚在法国遇到了疑似蒋雯丽和绯闻男友黄轩。这几张照片是其亲戚在法国旅游时偷拍的,二人应该不是在拍戏,而是在咖啡馆喝咖啡。不敢相信啊,本人赶紧出来解释吧。

结语:

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事件屡见不鲜,我们在指责第三者的同时还应检讨自己,作为名人更是应该洁身自好,切勿贪恋一时的欢乐而失去家庭和名誉。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