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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达谈欠款500万称是误会 私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图)

法邦网     2013-08-05 阅读:398



英达谈欠款500万称是误会

英达谈欠款500万称是误会,在众人的眼里,好像像英达这些艺人一定是不缺钱的,至少不会欠钱,但是,其实不然,最近英达欠款500万的新闻却甚嚣城上。

据悉:近日,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英达起诉到法院,称英达因注册天英影视公司的需要向该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根据《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英达必须向该公司偿还全部借款,而英达并未偿还任何借款,因此被该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近日,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英达起诉到法院,称英达因注册天英影视公司的需要向该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根据《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英达必须向该公司偿还全部借款,而英达并未偿还任何借款,因此被该公司起诉至海淀法院。

私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纠纷较多,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例如:(一)当事人仅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当借款人到期不自觉清偿时,贷款人一般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借款及利息事实,诉讼后亦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二)书面约定借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情况下法官都认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证据使法官确信为有利息的约定,也难以证明利息约定的高低。(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约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对于搞过银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内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协议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私人借款利息原则上可以自己约定,但是有最高额的限制,我们在处理私人借款问题时,应该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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