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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姐姐当导演 电影作品著作权归属

法邦网     2013-08-07 阅读:447



导语:

芙蓉姐姐当导演?消息一出,网友们惊呼“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真可谓屌丝逆袭啊!回顾芙蓉姐姐成名史,每走一步都充满艰辛和非议。刚出道时,胖、俗两大标签如影随形,当她成功瘦身立刻成为网友眼中的“励志姐”,如今,她将华丽转身当导演,再度让人大跌眼镜!

大胆,随性或许是他忍受谩骂走到今天的原因,祝福她导出成功作品!那么,电影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归导演所有呢?

事件回顾:

芙蓉姐姐当导演

据报道,8月6日下午,芙蓉姐姐在微博上宣布要当导演了,之前芙蓉姐姐发布的一张侧面照更是引起网友热议,身形绝美宛如女神。当天,芙蓉姐姐更是冒着40C高温,登上重庆公交车体验售票员角色。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芙蓉姐姐说:“这是圆了自己的导演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称“这是圆了自己的导演梦。”

(本文来源:深圳广电集团)

法邦点评:

电影作品著作权归属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一个特别的作品类型。摄制电影类作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的智力创作过程,要有提供资金和组织拍摄的制片人,要有电影脚本(包括改编和直接创作的剧本和音乐、作词等),要有导演、摄影、演员、特技设计、美工(包括服装、道具设计)、灯光、布景等等。摄制电影投资巨大并且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付出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电影的发行、放映也会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但也有巨大的商业风险。为了保障投资人及时收回投资,也为了协调各权利人的关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需要指出的是,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网友评论:

麻雀变凤凰

@zhouff1988:哈哈!其实姐姐你也不容易,最不容易就是你跟你那身旧肉拜拜了、算励志的。

@家乐:麻雀变凤凰,支持。

@中国之战:人家也不容易啊,你们凭啥说人家呢!起码比干露露好多了,那些说别人的希望拿镜子照照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支持她。她真的瘦了,也漂亮可很好,她真的没有pc过,我见过她本人。

@ttttttt:再不疯狂就老了,连芙蓉姐姐都当导演拉!

(来源于:腾讯微博)

结语:

真可谓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啊,期待芙蓉姐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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