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
我想要拿第一名
郭敬明读的是上海大学。“周围全是高楼,最矮的那栋都比自贡的高很多”,从他的很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出他对上海的热爱。但在初入上海时,一文不名的郭敬明也领略过它的残酷。郭敬明依旧记得,在10多年前,有一次他和母亲乘坐地铁时,由于不懂得走闸门,被工作人员用上海话侮辱。“这座城市确实有这样的现象,但他们也很务实,尊重成功的人,那时我就暗下决心要闯出一番事业,用才华、能力证明外来者的地位和价值。”才华自然是指他的写作灵感,能力则更可能是指他的商业头脑。在此之前,写作对郭敬明来说,和许多人一样都是属于业余爱好,但后来,“把写出来的东西很好地卖给别人”成了他的职业理想。他凭借出色的商业手腕,把爱好变职业,用文字做事业,在出版行业中成为佼佼者。
最初的成功来源于新概念作文大赛的第一名,如果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郭敬明,那就是:追求极致。最初的成功因何而来?没有人的成功来自于偶然。当初郭敬明在新华书店看到《新概念作文大赛作品集》,迅速地被这种风格迥异的文风所吸引。他决定参赛后,便一口气买了7本《萌芽》杂志,填写7张报名表。他甚至认真研究了两届作文大赛一等奖的文风,写出7篇超过5000字的文章,他的成功是有着细心付出的,参赛就是为了得奖,“试试看”只是一种侥幸心理。而他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
2001年,18岁的郭敬明获得参加复赛的机会,并以《假如明天没有太阳》一文获得第三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此次获奖,成为了他文学道路的起点。2002年,他再次参加第四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以《我们最后的校园民谣》一文获得一等奖。
“我是很认真地想要拿第一名,用尽全力地,朝向那个最虚荣的存在。”也正是这种精神,引导他走向成功。
法邦点评:
话说版权
很多作家朋友曾被版权问题闹得很揪心。盗用作品,不给署名不加通知不予稿费,任谁也会被气得暴跳如雷。那么究竟何为版权呢?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结语:
郭敬明说,他就是中国梦的典型代表,当年从四川自贡走出来,连苹果电脑都买不起,如今变成中国最具商业价值的作家。他从一个最普通的喜欢写作的高中生走到如今的位置,依靠的绝不仅是写作的才华,更重要的还是文人少有的拼搏精神。第一名,这是多少人渴望却不敢追的梦想。而郭敬明作为一个作家,摒弃了恃才者安于平静自由、或似是不屑实则不能的温吞保守。他积极进取,凡事做到最好,才与财谁不想兼得?他是文人,他又高于文人。要知道,清高不是作茧自缚,境界不是逃避现实。(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