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庾澄庆显赫家世曝光 私家园林庾园是文物(图)

法邦网     2013-09-04 阅读:669



庾澄庆显赫家世曝光

庾澄庆显赫家世曝光,原来这位星二代接家世也是极其显赫啊。娱乐圈里虽然鱼龙混杂,存在不少潜规则,但据说有不少明星诸如王菲韩雪等都是有着显赫家世,让潜规则不敢动他们的。这算不算是上天眷顾呢?不过显赫的家世也没有让这些明星们趾高气扬,反而非常平易近人,让人不得不喜欢。

近日,庾澄庆做客名人谈话节目《大牌驾到》,访谈由他即将开始的全球巡回演唱会《我要给你》开始,大谈特谈了音乐圈内各种热门话题。除了聊工作,也聊到了庾澄庆神秘的家世,他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时期,祖先庾信就是一位文武双全的奇才。庾澄庆祖籍云南墨江,庾家祖先创办过亚细亚烟草公司,庾澄庆的祖父庾恩锡曾任云南省昆明市长,父亲庾家麟是政界资深人士,母亲是京剧名伶张正芬。庾家昔日宅院,就是今日中国云南的旅游名胜庾园。

明星的权利限制

明星即所谓的“公众人物”,其权利限制与公众人物的权利限制是一样的。

“公众人物”作为一个舶来的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与新闻侵犯名誉权的司法实践发生了碰撞。关键是在我国正在修订中的民法能否将此概念纳入其中,以解决新闻舆论监督与侵犯名誉权纠纷中产生的尴尬。我们是否可以在法理上这样理解:在公共利益和公众兴趣面前,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将受到限制或出现退让,不再受到与一般公民同等程度的保护。

或许有人会说,公众人物首先也是公民,他们同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包括人格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对他们在名誉侵权案件当中实行“严格要求”,不是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吗?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并不是法律或者法院变相削减了对公众人物的权利保护,而是公众人物的“公众”性质给他们的权利附加了与普通人不同的义务。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引起社会关注,牵动社会舆论,产生社会影响。他们或掌握公共权力,或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或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一句话,他们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理所当然会引起更高的社会关注。对于与他们有关的事件进行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就不仅仅是满足社会公众的好奇心和知情权,而是一个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需要。

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公众人物”的司法界定。目前,我国调整新闻舆论监督与侵犯名誉权之间的关系,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和刑法。由于我国没有《新闻法》,因此,我国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依据的是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等条款,是以公众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如果不能界定新闻舆论对“公众人物”的免责条件,新闻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一部分,就会丧失一大部分功能,就不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

“公众人物”在某些条件下不受名誉权和隐私权保护。实际上,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新闻媒体在报道公众人物时的免责条件基本是一致的,即:真实、准确的陈述;没有恶意或个人原因;为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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