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明星70万购假包
近日,一则女明星70万购假包的新闻亮瞎网友双眼,妈呀,明星都这么有钱呢?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贵的包?怎么能花那么多钱就买个包呢,还买了个假的,无法理解。
据报,目前境外奢侈品假货的流通量大于境内,且部分假货的流出地正是奢侈品品牌专卖店。据上证报报道,近日,一名郭姓女士反映,去年,她在欧洲地区的爱马仕专卖店共购入6个高端包,单价均在45万元人民币以上。而经验证,其中4个为A货。此外,北京某女明星在英国旅游时,也购买过一款价值高达70万元人民币的爱马仕A货女包。事后经一线奢侈品代理商证实,该包为假货。
买到假货如何维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另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