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萧亚轩遭软禁
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萧亚轩19日和男友柯震东到北京过中秋节,隔天飞湖北商演,演出顺利成功,21日要搭机返台时,却因素颜不方便和工作人员拍照,遭主办单位“软禁”在饭店内3小时,还出动20名壮汉包围她的座车,后来她透过好友房祖名向成龙求救,才化解危机。
原来,萧亚轩20日演出结束后,在后台和主办单位的贵宾、工作人员一一拍照,但21日早上,却又有1位女性工作人员到饭店要求拍照,当时她才刚起床、素颜,且要赶出门搭机,经纪人便婉拒,该女便说“不拍就不拍”,却把原本要载萧亚轩去机场的保姆车撤掉。经纪人只好请居中接洽的活动公司另外叫车,结果一上车,车子就被20多个壮汉围住,不断拍打车窗,问:“为什么不拍照?”态度嚣张恶劣。有人劝她干脆下车拍照了事,但萧认为对方欺人太甚,硬是不拍。(来源:凤凰网)
法邦点评:
软禁他人3小时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引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从司法实践来看,非法拘禁3小时,不会作为犯罪处理,因为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还是大哥的面子管用
@领航001网娱乐频道:据台湾媒体报道,萧亚轩和男友柯震东19日在北京过完中秋节后飞湖北商演。演出成功要搭机返台时,却因素颜不便和工作人员拍照,被20名大汉包围座车,又遭主办单位“软禁”饭店3小时。后来她透过好友房祖名向成龙求救,才化解危机。呃,还是大哥的面子管用。
@腿儿i格子_高三了哈利路亚:原来柯震东和萧亚轩还没分啊= =
@今日头条:【萧亚轩湖北遭20壮汉围车软禁 靠成龙解危】萧亚轩19日和男友柯震东开心在北京过中秋节,隔天飞湖北恩施商演,因素颜不方便和工作人员拍照,遭主办方“软禁”3小时,后来她透过好友房祖名向成龙求救,才化解危机。
结语:
与人为善,彼此尊重,互相体谅,切莫用强。(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