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狄仁杰之神都龙王陈坤
狄仁杰之神都龙王陈坤,根本找不出哪个是他。《狄仁杰之神都龙王》可以说是徐克近几年来电影作品中最“悬疑”的一部。先不说剧情如何,单是从它的宣传和所曝光的预告片就不难看出,徐克希望可以在影片中预埋更多的伏笔,希望让大家充满疑惑,希望这部影片可以带来惊喜。
相比四大主角赵又廷、冯绍峰、林更新、杨颖的表现,这部戏中配角的表现似乎更惊喜一些。首先是刘嘉玲扮演的武则天,虽然已经有第一部的角色塑造,但是刘嘉玲在第二部中的表现让她在刚硬之中又多了一些女性的柔美,令人称赞。其次是胡东饰演的霍义,尽管是首次触电大银幕,但是胡东的表现却让人感受到了惊喜,甚至几乎戏中最有看头的几个武打动作都出在胡东身上,看来“林冲”果然很能打。而陈坤在《狄仁杰之神都龙王》中的表现可以称得上是颠覆,直接点儿说,如果不知道陈坤演了该片,你压根看不出来这个就是陈坤。最后的惊喜来自金汎,尽管已经从主角之一沦为了最大的酱油,但是金汎实在生的太好了,他与杨颖的几个对手戏,还真是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明星的隐私权边界
明星的各种动态一向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那究竟这种“探秘”和报道算不算隐私侵权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所以像是陈坤出演了什么电影等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