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锡业集团老总被捕
全球最大锡业集团老总被捕,又一位昔日高官落马。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雷毅自2008年至今任云南锡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为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雷毅的落马体现我国反腐的决心,无论你位高权重,声名显赫。只要你犯法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据悉:2008年至2013年,雷毅利用职务便利,支持和帮助北京国教集团董事长李洪涛、深圳国信证券公司投资事业部经理杨健、香港柏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干峰及玉溪今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中云在和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往来中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行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500万余元、港币85万元。近日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批准逮捕。
反腐应重拳出击
雷毅的落马更加体现了我国反腐的决心,法律条文不是摆设,是这些犯法者的梦魇。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雷毅昔日的辉煌将在法律的审判下淡然无存,他面对的将是漫漫刑期。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