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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S遭约谈面带泪痕 明星代言要慎重

法邦网     2013-10-12 阅读:374



小S遭约谈面带泪痕

小S遭约谈面带泪痕,深陷胖达人案的小S明显消瘦。明星代言是有法律风险的,明星代言可千万要慎重。小S为夫家的产业产品代言无可厚非,但在代言时应该弄清楚产品的质量才对,不能因为是自己的夫家就无条件信任无条件代言,要对喜欢她的粉丝负责,对消费者负责。

因胖达人广告不实诈欺案与老公许雅钧、公公许庆祥涉及胖达人母公司基因国际股票内线交易案,小S昨日以证人身份接受约谈,面对媒体追问,仅表示侦查不公开,不便表示意见,以“谢谢关心”回绝所有问题。虽然小S最后被请回,并未列为被告,但她脸上似乎带有泪痕。

2012年,小S公公许庆祥与基因国际董事长徐洵平买下胖达人面包股权,小S期间站台宣传胖达人面包。但今年8月胖达人面包遭曝光添加人工香精,外界质疑小S涉嫌广告不实,检方因此要传她说明站台前是否知悉面包并非纯天然。

此外,许庆祥、许雅钧被控今年5月知悉基因国际大幅亏损,事前出脱基因国际持股,规避损失数千万元新台币,涉嫌内线交易,检方也讯问小S是否知悉夫家卖股内情。

报道称,若小S在事前就已经知道面包混有人工香精,恐涉及诈欺,可转为被告,可处5年以下徒刑;若是事前并不知情而代言,则涉代言不实,最重可罚2500万元新台币(约人民币519万元人民币)。

明星代言的法律风险

小S深陷胖达人广告不实诈欺案,对她自己的事业也受到了不少的负面影响。这也反映了明星代言是有法律风险的。不仅明星本身会有风险,明星所代言的企业也会有风险。

1、明星代言无效传播。

明星的微笑吸引了人们的眼球,而明星代言的产品和企业不见得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记住明星忘了产品的风险时有存在。但也有的企业认为,明星代言是可以培养关联度的,因为明星可塑性比较大,但需要长期投资。

(1)企业在选择代言人时只顾选名气大的,忽视了产品和明星之间的关联性。在选择性定律中,受众会因明星的高知名度而率先对其进行选择性接触,在选择性的基础上,根据对原有的明星形象与产品性能进行选择性理解,若产品与明星之间没有什么关联,那么在受众中建立不起紧密性,尽管信源的可靠性再高也不会有什么效果。名气大并不等于有效传播。

(2)明星代言产品过多,产生了“稀释效应”。代言信息极度分散,部分代言产品在其他的同代言人产品的猛烈的宣传攻势下已经很难在消费者心中同该代言明星相联系,甚至相互混淆。

2、明星形象危机不易控制。

在众多的形象代言人中,企业更多青睐明星,但作为明星、明星是非也多,各种引起公众关注的是非曲直、新闻层出不穷,让企业防不胜防。明星的发展不可预测性。因绯闻影响,名气下降,所代言的企业产品销售会受到影响。(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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