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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健蓝色骨头入围罗马电影节 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图)

法邦网     2013-10-17 阅读:509



崔健蓝色骨头入围罗马电影节

崔健处女作《蓝色骨头》入围罗马电影节,这是他在新长征路上的摇滚吗?崔健被誉为中国摇滚乐开山之人,他的歌影响了一代中国人。撕心裂肺的呐喊,有声音,有内涵。偶尔在一档选秀节目中听到有歌手唱他的歌,还是那么让人感动!

据报道,10月17日晨,罗马电影节公布了最新的主竞赛单元片单,中国歌手崔健的导演作品《蓝色骨头》入围。与去年相比,今年华语电影在罗马电影节声势减小,崔健与《蓝色骨头》几乎成为唯一的华语元素。据片方介绍,这部由倪虹洁、黄轩、毛阿敏等人联袂出演的电影于去年年底杀青,将在今年或明年正式上映。罗马电影节将于11月8日开幕,曾执导《卑贱人生》的美国导演詹姆斯·格雷将担任主竞赛单元评委会主席。

著作权如何保护

现在演而优则唱的人很多,唱而优则导的人也来了。周杰伦同志已经在导演路上一去不复返了,崔健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导演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那么著作权如何保护呢?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版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行为。(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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