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永元办手续
崔永元办手续,传央视名嘴已辞职。昨日,据说有人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崔永元已经彻底办完了离职手续,正式离开了央视主持人队伍。离开央视的小崔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成立“崔永元工作室”,建立自己的团队,打造颇具个人风格的节目。而真相究竟如何,还不好妄下定论。
10月21日,有平媒报道称崔永元已经于前一日从央视离职,并成立工作室。其工作室挂靠在由中央电视台全资控制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下。21日下午,恰逢前央视主持人李咏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后接受凤凰娱乐专访时,被问起崔永元辞职一事,他回答说:“对!我也听说了。”此外,记者连线了崔永元在央视时的同事曹先生,对于崔永元的现状,曹先生三缄其口,反复强调不知老朋友已经从央视离职的消息。
转发500可判刑
前些天,崔永元因为转基因食品与方舟子掀起了一场“口水战”,在网络上好不热闹。有人在微博上出面“劝架”,提及崔永元时这样写道:“央视名嘴此次可谓大家风范,但也请结束这场混战,公道自在人心,无谓在此耗心费神。我相信还有更多需要关注的事情值得您去‘实话实说’。您让我们尊敬。”崔永元在自己的微博上特意转发了这一条,并写道:“谢谢总结!麻烦以后不要叫我‘央视名嘴’,叫小崔或老崔吧,我不喜欢那几个字。”表面上看,崔永元此话并无不妥,但有媒体称从知情人处获悉,上周三,崔永元的辞职信已经被央视领导批准。
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就目前来看,对于崔永元的传言还没有出现诽谤成分。所以自然也不构成犯罪。(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