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柏芝交新欢
张柏芝交新欢,新加坡猛男献殷勤。据香港媒体消息,日前张柏芝带着两个儿子Lucas和Quintus游遍大江南北,足迹遍及香港、加拿大、曼谷和新加坡,Lucas更是为此旷课多时。此外,张柏芝在新加坡还被拍到穿三点式上比基尼与老外在泳池边喝啤酒,晚上又甜蜜聊天,关系不言而喻。
虽然谢霆锋指大儿子Lucas会在香港读书,并称“会非常快搞定(复课)这件事”,但张柏芝明显玩兴正浓,这不,上月26日又带两子到新加坡滑水,全程有健硕老外Leo陪伴,此外,张柏芝还在当地滑水场结识肌男教练Hero,感情生活非常丰富。有媒体发现,张柏芝穿的比基尼正是06年与谢霆锋在菲律宾秘婚的红色波点泳衣,看来她十分怀旧。张柏芝虽为港星,但仍被不少人认出。
明星的隐私权边界
明星的种种动态一直都是媒体关注的焦点,张柏芝交新欢自然不能错过,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所以像是张柏芝交新欢这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