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奇隆刘诗诗承认恋情
吴奇隆刘诗诗承认恋情,四爷和若曦戏外也在一起了。还有杨幂宣布跟刘恺威的婚期,这俩闺蜜跟约好似的。另外,不知道汪峰的情况怎么样。
13日凌晨两点零六分,吴奇隆发微博回应与刘诗诗的恋情,“谢谢大家的关心及祝福,我们很珍惜这份得之不易的感情,真心的希望大家在我们仅有的私人生活里,给予一些自由的时间与空间,谢谢体谅。@刘诗诗”,随后刘诗诗转发了此微博,并称:“谢谢大家关心,我相信上天会给最好的安排@吴奇隆TD”。
恋爱关系不受保护
在恋爱关系中,更多的是一种情感交流,人品、精神方面的认可,与婚姻关系有着很大不同。婚姻里除了双方的精神交流,还涉及家庭财产、后代的抚养等问题,内涵远远大于恋爱关系。因此,“恋爱不受保护,婚姻受保护”不仅是现阶段我国法律的规定,也是伦理道德的要求。
1、恋爱关系不具有约束力,无论持续多长时间,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法律不予干涉。因此,法律上不承认恋爱中断时的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赔偿,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2、恋爱关系中青年男女一时冲动,发生了两性关系,一般情况下,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这样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贞操权等为理由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双方都有过错,一方无权要求对方给予“青春损失赔偿”。
但是,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采用欺骗、强迫、威胁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造成其精神上、心理上和感情上的严重创伤。如果过错一方提出解除恋爱关系,则应根据民法上保护弱者的基本精神和过错责任原则,使过错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道义责任,支持受害一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由于恋爱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使女方怀孕作人工流产而影响身体健康,解除恋爱关系时,女方请求男方负担一定的医疗费、营养费,一般原则上应酬情给予支持和保护。
综观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恋爱关系只受道德规范调整,不受法律规范调整。(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