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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结婚 刘恺威父亲赞儿媳一百分(图)

法邦网     2013-11-14 阅读:3236



导语:

杨幂结婚,刘恺威父亲赞儿媳一百分。杨幂和刘恺威因拍戏定情,被称为娱乐圈的金童玉女。而如今,他们终于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刘恺威曾把和杨幂的爱情比喻做刚萌芽的小树苗,说要用尽一切去保护和呵护。如今,这一棵小树苗终于要开花结果了。

事件回顾:

杨幂结婚

北京时间11月14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导,39岁刘恺威与27岁内地女星杨幂相恋两年,修成正果,昨天(11月13日)公布已经结婚的喜讯,并甜蜜展现婚戒,携手迈向人生新一页。婚礼定于明年2014年1月8日举行,去年同一天,他们在微博承认恋情,选在这日子举行婚礼别具意义。刘恺威对杨幂许下爱的承诺:“如果你累了就靠过来我背着你慢慢走。”突然传出婚事,惹来杨幂怀孕两个月、奉子成婚的传言,宣传人员立刻替她否认,而荣升公公的刘丹开心地称赞媳妇超过100分。

法邦时评:

明星有没有隐私权

杨幂和刘恺威在一起了,曾经让明星自毁身价的“结婚”如今也变成了一件可以被祝福的事。而比起普通人,他们又少了许多自由,一点点小事都会被放大和关注。

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所以像是杨幂和刘恺威结婚,刘恺威的父亲赞杨幂一百分之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在一起

@半疯半傻王月月:在一起!!!

@火力为爱全开:他们的恋情,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结语:

若曦和四爷在一起了,华妃跟了十爷,杨幂也嫁了刘恺威,而汪峰呢?就是注定上不了头条。9月13日,汪峰发表离婚声明,遇上王菲离婚,瞬间微博被刷屏;11月9日,汪峰向章子怡表白,碰上恒大夺得亚冠,本想震惊世人,无奈变得无声无息;今天,汪峰发布新歌:终于能上头版了吧?!结果先是吴奇隆和刘诗诗公布恋情,又有杨幂公布婚讯!所以我们祝福杨幂的同时,别忘了同情一下汪峰。(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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