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嘉玲张曼玉世纪合影
刘嘉玲张曼玉世纪合影,岁月极美。刘嘉玲和张曼玉23日晚出席第50届金马奖颁奖典礼,刘嘉玲和梁朝伟及章子怡三人齐走红毯,而金马大使张曼玉则孤单一人走星光,3人无缘同台碰面,让外界好奇是否真有不和。刘嘉玲张曼玉世纪合影,让人感慨万千。
25日刘嘉玲、梁朝伟夫妇,与张曼玉等人陆续离开台湾,刘嘉玲下午在微博贴上与和张同曼玉齐戴墨镜的合照,并留言“岁月极美”,等同破除两人不和传言。刘嘉玲难得与张曼玉一同合照,照片一被放上网,立刻引发上千名网友转载与评论,有网友大赞“这是两个女神的合影”,也有人回应“伟仔的红白玫瑰”,还有人打趣说“如果有伟仔加入3人合照,一定会成为娱乐头条”。不过也有眼尖的网友发现,刘嘉玲墨镜中映出拍摄照片的人正是梁朝伟,看来三人关系十分亲密。
刘嘉玲和张曼玉的隐私权
刘嘉玲张曼玉世纪合影,照片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舆论哗然。
作为明星,势必要生活在聚光灯下,刘嘉玲张曼玉的世纪合影自然不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作为明星,他们的隐私权边界又在哪里?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但是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没有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才算做是隐私侵权。而其他形式的探访、曝光,都不算做是隐私侵权。
所以,像是刘嘉玲张曼玉世纪合影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