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恺威杨幂结婚
刘恺威杨幂结婚,新郎不是刘恺威。北京时间11月30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导,杨幂与刘恺威于月中宣布婚讯,前天(11月28日)她上载结婚照,但“新郎”不是刘恺威。她跟邓超合作拍电影《分手大师》,戏中两人有结婚场面。照片中邓超还搞鬼“升”起了身体,照片很趣怪。刘恺威杨幂结婚已经板上钉钉,就算结婚照男主角“另有其人”。
11月28日,杨幂上载结婚照,但“新郎”不是刘恺威。她跟邓超合作拍电影《分手大师》,戏中两人有结婚场面。杨幂写道:“自己的婚礼还没到,而在戏里结了一次婚,我觉得叶小春同学的另一半还挺帅的,是吧?哈哈!今天是感恩节,感恩有你,二在一起,爱在一起!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在这一天跟爱的人在一起!”新婚的杨幂想起她的另一半也特别甜。刘恺威杨幂结婚婚期已定,传闻两人已选定明年1月8日在巴厘岛行婚礼。
刘恺威杨幂的隐私权
刘恺威杨幂结婚,杨千嬅趁机会送上祝福,留言:“还没有正式恭喜你,祝你和刘恺威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早前,刘恺威杨幂结婚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舆论哗然。
作为明星,势必要生活在聚光灯下,王刘恺威杨幂结婚自然也不能幸免,那究竟这种“探秘”算不算隐私侵权呢?作为明星,他们的隐私权边界又在哪里?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但是明星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换句话说,就是在没有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给明星和家人的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损害,才算做是隐私侵权。而其他形式的探访、曝光,都不算做是隐私侵权。
所以,像是刘恺威杨幂结婚等一类的爆料,并不构成隐私侵权。
名人往往有这种困扰,自己的隐私轻易的就变成了别人的新闻。对于此,困扰之余也会觉得不甘,如果真的涉及到隐私侵权,还是要很好的维权。为了保护自己,或许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到您。(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