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
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网友让有“堪比F1车手技术”的武汉公交车司机跟他比。牙买加“飞人”、男子百米世界纪录保持者博尔特日前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接受了一项特殊的挑战:与公交巴士竞速。当天下午,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市中心的一条公交车道被临时改造成了短跑赛道,正在阿根廷访问的博尔特与一辆当地快速公交车举行80米竞速。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还是轻松获胜。
近日,博尔特与公交赛跑。尽管公交车马力十足,但在世界冠军面前,还是无济于事。最终博尔特轻松获得了胜利,并在终点摆出了他庆祝胜利的招牌动作。不过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随后,博尔特在他的中文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这条消息,并写道:“有没有中国的公交车想和我比比。”顿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议论,表示各个地方的城市公交车都可以挑战一下。其中被点名最多的是武汉的公交车司机,这大概和之前网上出现的帖子详细描述了“武汉公交车司机堪比F1车手一样的技术”有很大关系。另外还有广州、济南、北京、南京等各个城市的公交车司机被提到。于是就有网友建议:“博尔特干脆到中国各个城市来个巡回赛吧。”
博尔特的肖像权
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引起网友极大关注。
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新闻和照片都被广泛传播,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究竟什么是肖像侵权?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博尔特与公交赛跑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确实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不只是明星,普通人也往往会遇到类似的问题,“鱿鱼西施”,“刮车女”,越来越多的平民变成了“明星”。博尔特与公交赛跑获胜是好事,可不见得所有的“出名”都是好事。针对相关问题,如果不巧自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为了保护自己,不妨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律师的只言片语或许就能带来很大的帮助。(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