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版阿朱被迷奸勒索
港版阿朱被迷奸勒索,月薪四千五不及菲佣。前几日,蓝洁瑛自曝曾被两位影坛大佬强奸,以致精神崩溃,目前生活处境困难,精神状态也不稳定,令不少网友为之唏嘘。其实娱乐网命运凄惨的女星大有人在,一部《天龙八部》让我们记住了痴情女子俏阿朱,她宁愿用自己的死换取自己至亲和至爱的人,港版《天龙八部》里的俏阿朱刘锦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本人遭遇过迷奸和勒索,境况比蓝洁瑛还凄惨。
刘锦玲其实是一个很令人惋惜的演员。她外型条件不差,演技也不错,而且也有不少好的机会,但是偏偏不红。1995年,香港娱乐圈突然传出一刘姓女艺人被人迷奸,而后遭勒索20万港元事件。当时所有矛头都指向之前盛传曾被掳走两小时的刘嘉玲!正当刘嘉玲为此胆颤心惊之际,却另外跳出一个刘锦玲,承认自己才是被迷奸的受害者!说起刘锦玲,当时正当红,她是亚视的当家花旦,进入电影圈又和刘德华、梁朝伟之流的大明星合作。但这次她直认自己被迷奸勒索,却令她名誉扫地,这样一来,刘锦玲立即被亚视雪藏。
港版阿朱刘锦玲的隐私权
近日,港版阿朱刘锦玲曾经被迷奸勒索的事情曝光,让众人都为之唏嘘。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港版阿朱身上,令看着《天龙八部》长大的我们都无法相信。
港版阿朱刘锦玲如今竟在卖保险,让人感慨世事无常。已经落得如此,何必再探人隐私?而爆料港版阿朱刘锦玲的遭遇和现状是否侵权,下面就为大家详解一下。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港版阿朱刘锦玲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演员毕竟是公众人物,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得到很好的隐私保护,在这里会有一条界限,介于被保护和完全失去隐私之间。而明星的隐私权的边界,应该是能够保障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秘密与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当事件本身无公众利益,对明星及其家人的身心健康构成了明显而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时,应看作侵犯了明星的隐私权。
因为没有构成严重的威胁或伤害,所以不算侵权。媒体报道港版阿朱刘锦玲的私事也不属于侵犯隐私
港版阿朱刘锦玲当年直认自己被迷奸勒索救了刘嘉玲,却令自己被雪藏,实属得不偿失。在意女人的过去是人的本性。做为女人,为了自我保护,应该学会隐藏,必要时隐藏一辈子。刘锦玲被迫退出娱乐圈当年的“迷奸事件”只是一方面,因为刘嘉玲也遭遇过被绑架勒索事件,但如今依然活跃在影坛,这说明刘嘉玲的演技和公关能力要强过港版阿朱刘锦玲百倍。
港版阿朱刘锦玲的遭遇已经过去,如今希望祝福她能找到真正想过的生活。在生活中,如果真的涉及到隐私侵权,可在必要时求助律师。(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