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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小姐穿泳衣配薄纱亮相 美丽消费的法律约束(图)

法邦网     2014-01-23 阅读:506



中华小姐穿泳衣配薄纱亮相

中华小姐穿泳衣配薄纱亮相,所谓美丽消费,一是指作为消费主体的人为美化容貌和身体所进行的与提升外在形象有关的产品消费,如购买美丽产品、进行美容手术等;另一层内涵指对融入高经济含量、高文化价值物的人体或纯粹的人体消费,尤其是女性身体,如车模、选美等都是以女性身体为客体的消费,此种意义上的美丽消费实质是一种身体消费。

2014年1月20日,香港,16位“2014国际中华小姐竞选”候选佳丽穿上粉红色泳衣配薄纱会见传媒。来自芝加哥的3号区思敏,谷胸33吋上围上阵,十分养眼;香港代表5号陈凯琳,被幸运抽中试后冠和权杖。

美丽消费的法律约束

严格美丽消费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准入是规定交易主体进入市场的有关准则和法规,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进行许可,主要有登记和审批两种方式。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干预经济,深入微观经济运行的制度表现。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行业如食品卫生、国防军工和邮电铁路等采取审批制度,其它则使用登记制度。

明确美丽消费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美丽消费中的权利义务是消费者与美丽资源控制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如前所述,美丽消费中经营者利用其话语权,通过强大的媒体推销其价值观和审美观,对消费者而言,消费往往是产生于虚假需要基础上的过度消费和非理性消费。因此,若双方权利分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失当就会使美丽消费最终成为社会发展的掣肘。而美丽消费中商家强大的经济权力容易对消费者权利形成压迫,甚至加剧社会不公平现象和失衡心理。因此,法律约束应从微观层面的权利义务分配入手,维护消费秩序。

完善美丽消费市场的政府监管。如前所述,对造美活动已有相应的规范约束,从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和执业人员的市场准入监管,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的专家论证到医疗美容机构重大医疗过失及时报告和医疗美容项目备案的审核等都已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笔者认为还应明确规定美容手术年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手术;对日常的美容药品器械强化审批,对医疗美容广告进行严格审批。(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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