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蓝色光标申请仲裁
据报道5月2日,蓝色光标因博杰广告2016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通过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另外,蓝色光标表示,公司已向博杰广告原股东李芃、博杰投资、博萌投资提请仲裁,要求其进行现金补偿。
这一争执源于一份李芃与蓝色光标实控人赵文权之间的“抽屉协议”。据李芃及博萌投资2016年5月向《上海证券报》提供的信息,赵文权曾向李芃承诺,李芃被免职之后,如博杰广告实际经营业绩未能完成承诺,导致李芃及其他转让方应进行股份补偿及未能获得4亿元奖励的,将由赵文权“兜底”。2014年,蓝色光标自李芃手中收回了博杰广告的经营权。
二、抽屉协议是否违法
“抽屉协议”是指商业银行与交易对手签订“双买断”私下协议(即回购协议和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协议),各银行分行利用总行的额度进行放贷以最大化自己网点的放贷规模。形象的讲,抽屉协议就是没事的时候放在抽屉里,除协议当事人以外没人知道;出事的时候就拿出来,证明双方之间有达成合意。
在并购重组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中,“抽屉协议”涉及到并购重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的利益安排,成为监管层严打的重点领域。今年以来,蓝色光标、天晟新材、新洋丰等多家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签订的“抽屉协议”相继曝光,更有不少上市公司因为“抽屉协议”而导致重组终止,甚至引发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乃至对簿公堂。
抽屉协议一般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在明面的合同上,大家规定好一个交易结构,从监管层面来看,这个交易结构一般比较省资本金和存贷比。另一部分是在这些交易结构背后,会有类似反担保的协议,这里面规定了风险的实质承担方,通常和明面协议的承担方是不同的,除了协议双方外人都不知道;一旦有相关情况发生就拿出来,因为双方都签字盖章了,具有法律效应,银行可以据此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