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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起 律师

执业机构:贵州国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量刑,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刑事自诉,国家赔偿

发短信怂恿男友自杀,教唆他人自杀是犯罪吗?

彭起律师     2017-06-23 阅读:801



发短信怂恿男友自杀

据英国《每日邮报》6月16日报道,美国一名20岁女子因为发短信怂恿年轻男友自杀,16日被麻省一个法庭裁定过失杀人罪名成立,这个裁决可能成为新的法律依据。(来源:网易新闻)

调查发现,卡特与罗伊有上千条短信交流,都是鼓励罗伊实践他的自杀计划。她曾在短信中说:“罗伊,你得这么做。”她写道:“你准备好了。你要做的是启动引擎,然后,你就快乐自由了。”她在另一条短讯中说:“你终会在天堂中快乐,没有痛苦。害怕是正常的,不要紧。我的意思是,你就要死了。”

教唆他人自杀是犯罪吗?

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指的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从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的共犯关系来看,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另外,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通过教唆的行为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或者深化他人自杀意图的,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法益,因此,如果教唆他人自杀,在我国刑法上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照刑法明确法律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涉及教唆类犯罪的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在专业刑事律师的指导下深入分析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依法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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