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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孔顺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刑事自诉,量刑,国家赔偿,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常年顾问

37亿国家赔偿案的背后

江孔顺律师     2017-07-07 阅读:318



37亿国家赔偿案的背后

近日,央视法治在线播出了一则新闻,正在服刑的袁诚家及其爱人,向辽宁省公安厅提起37亿元的国家赔偿案件,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国家赔偿案件。

缘起于2012年,辽宁75人涉黑犯罪团伙在营口市中级法院受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对团伙第一被告袁诚家, 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判决,但对一审判决罚没的企业资产以及个人财产予以返还。可是事过境迁,很多财产已经被非法处置,无法返还,有些财产已经价值贬损严重,给财产所有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袁诚家提起国家赔偿,向辽宁省公安厅递交了37.3亿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事情的转机起于2016年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强调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的违法查封、扣押、处分的个人和企业资产进行制度性纠错。

本人就接受过一起类似案件,因一场错误判决,导致企业资产旁落,当事人背井离乡,四处求告无门,最终不了了之的悲剧。

有人说产权保护意见是对企业家原罪的最好开脱,其实是产权平等保护的需要。不仅是对以前的要启动平等保护,对以后的更是一个契机。很多企业家不愿意做实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搞不好就会因为“犯罪”被没收,一些地方一些人,假借政策和法律,对那些不听招呼的企业和企业主,进行斩草除根,伤了很多真正干事人的心。一些人抱着仇富心态,吃大户,均贫富。对于那些犯了罪的人,不管财产是不是违法所得,一律缴获归公,肆意处置,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对于办案机关非法财产不恰当的返还制度,助长了不少人办案的积极性,造成了更多的冤假错案。还有不少地方政府,只关心所谓的政绩,对于涉及个人的财产利益漠不关心,在拆迁安置,拆迁补偿中大肆侵害个人利益,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辽宁爆出的这起天价国家赔偿案,就是落实中央产权保护意见的具体事例,我们期待着有一个良好的结果。从此也给那些办案机关一个警示,权力不能滥用,违法必然要付出代价。让我们拭目以待。

江孔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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