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今越来越多人愿意投身理财,小赚一笔,特别是一些理财小白也更愿意咨询相关专业机构,获得指点和帮助。可是,代理理财的门道可多着呢,比如相关机构是否有资质,是否可以约定固定收益等等。请看本文关于王女士的案例分析。
案例回顾:委托无资质机构理财 不到一年损失100万
2016年5月30日,王女士与南合公司签订了《证券投资管理协议书》,约定王女士委托南合公司直接管理股票账户,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并承诺王女士最多承担10%的风险。合同签订后,王女士向南合公司交付了175万元的操作资金,交纳了10万元管理费,并于当天将其账号、密码交给了南合公司。截至2017年4月12日,王女士的操作资金仅剩下75万元,后王女士要求南合公司进行赔偿,但并未有结果。后王女士发现南合公司实际并无经营证券的资质,于是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理财协议无效理财者可获赔偿
法院审理中认为:南合公司不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资质,但其仍与王女士签订《投资协议》,代理王女士进行理财。且协议约定由其直接操作股票账户,进行投资交易,承诺承担风险,并对盈余进行分配,该内容严重违反了我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双方合同应属无效。因此判决南合公司返还王女士支付的服务费,并赔偿王女士的账户损失金额。但因王女士在此理财活动中也存在过错,不予支持利息损失的赔偿请求。
律师说法:审查资质理性投资是关键
我国《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期货买卖;
(二)向投资人承诺证券、期货投资收益;
(三)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
(五)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六)法律、法规、规章所禁止的其他证券、期货欺诈行为。
因此,大家在寻找相关理财机构,进行理财时,首先一定要审查相关机构的资质,并且保持谨慎,千万不能被理财机构承诺的巨额利益所蒙骗,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或疑惑,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