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印对峙问题持续了一个多月,中国政府在领土主权问题上不会退让,任何国家都不应低估我们捍卫领土主权的决心。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有哪些呢?
6大权威机构先后就中印边界对峙发声
环球网报道称:中国外交部8月2日发布《印度边防部队在中印边界锡金段越界进入中国领土的事实和中国的立场》后,8月3日上午至4日凌晨,新华社、解放军报、外交部、国防部、中国驻印度大使馆以及人民日报等中国6个国家部委和机构先后就印方越界事件发声,披露印方非法越界的性质,并强调中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解放军报》:中国领土主权绝不容侵犯!新华社“忠告”印度:与解放军掰腕子没好果子吃!外交部:印方所为绝不是为了和平!国防部:中国军队将坚定不移地维护领土主权和安全利益!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印方不要低估中国的决心!《人民日报》钟声:印方观点不断变化实则无理搅三分!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而言,即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统一,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
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机构、个人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本类犯罪主体是自然人犯罪主体,且多为一般犯罪主体。对于大多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来说,不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主体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如背叛国家罪、资敌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叛逃罪的主体只限于中国公民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国家安全这一类犯罪,实际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刑罚处罚的只能是自然人。
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具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故意。
害国家安全罪12个罪名可分为3类:(一)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二)叛变、叛逃罪。包括投敌叛变罪、叛逃罪2个罪名。(三)间谍、资敌罪。
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无论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只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中国司法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一直以来都是依法审理,从严打击,绝不姑息的。对于企图分裂中国的境外组织也绝不手软。更多相关刑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