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2月2日,通城县通麦公路桃源十善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追尾事件,三轮追尾摩托车,一辆女士摩托摔倒在地,那么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呢?法邦网为您解析。
通城县桃源十善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
2017年12月2日,在通城县通麦公路桃源十善桥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追尾事件。现场只见附近居民还在围观,一辆女士摩托摔倒在地。两名交警正在现场勘查,受害人已被送到医院,目前,肇事司机已被押至通城县交警大队。肇事三轮车扣押在关刀派出所。事件有待警方的进一步处理中。
车辆追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车辆追尾是种常见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车主跟车距离近,判断能力差造成的。有数据统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汽车追尾事故约占70%以上,在高峰时段或是高速公路上更容易发生多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的事故,而有些死伤恶性交通事故,最开始也只是由一起小小的追尾事故引起的。具体认定标准为: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