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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楼市:将何去何从?----大国的楼市(《大国小事》附2)

律师     2011-10-27 阅读:770



中国楼市:将何去何从?

有资料显示:2011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广西南宁考察时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一方面要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另一方面也要增加普通商品房的用地供给,促进普通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楼市风云变幻,始终绕不过“政策市”的纠结。

但,政策市,始终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

中国房地产本身原本是孕育在贫瘠的土地上的怪胎,在国家发展的初期阶段,通过土地上建房再交易收税款、收费用曾经是政府大力推行的“招商引资”的方式,那是一个政府号召,银行跟进,开发暴富的时代。

但,任何时代总不是一成不变的。

“暴富”招摇让人羡慕也让人“琢磨”,楼市一度飙扬的高价背后隐藏着的巨大 “泡泡”让人发毛,谈之而无不色变。房地产——这个大泡泡。

所以,既然是怪胎就要治疗。问题是,如何下药?

先看看现在的政府措施:

1、限购,直接控制交易量;直接导致了买卖的自由被强制剥夺,出现了不自由的市场。

2、限价,政策调控市场价;直接致使买卖价格不通过市场本来规律的调节,交易价格是在受外力形成(即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认为合理”)的价格。

3、限贷,控制银行资金对房地产投入,对房地产商们采用即“掐脖子”又“断粮”的举措。

4、调资,政府加大投资,引导保障性住房建设,并增加普通商品房的用地供给。但扶持显然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

值得肯定的是:患病的肌体要用“药”,“药都是带毒性的”。关键在于不是所有带毒的“药”都能实际上根治病患!

另外,不难看出,因为秉承“双重否定等于肯定”的思维 “用错纠错”、“以乱治乱”。

不容否认,政策,可以发挥其对全局的作用。但,市场价值规律也决不能抹杀。

以背离市场经济规律的药方解决楼市的市场问题,我不赞成。

打压消费量的“限购”,固定价格的“限价”,重创开发资金的“限贷”,一时政府投资的“帮扶”都很难引领房地产的正规化发展。

受打击的是开发公司,或者生存或者死亡。

死的面临破产、安置、或逃债、下落不明

生存的也是很难、很难

最终,必将挤出一条出路。

资本整合、强强联手、垄断市场。

那,也是可怕的结局,本来人人有份的蛋糕,却要被规则成几人来分,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面。

垄断,带来的是更加不平衡的市场,形成的是更加畸形的经济。

所以,我认为:改良现有的药方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出路。

首先,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我强调:宏观调控是必要的,但要考虑到地区差异,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制定统一的但允许有差别的调控方案。事实求是的解决问题。关于制度的设定,可以试行下列方案:各级政府牵头,由计划、发改、土地管理、住房建设、物价等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制度的设计初步方案进行研究,在通过后召集听证(充分听取广大群众包括开发商、建筑商)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讨论稿,交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讨论通过之后形成决定稿,交人民政府政协协商后(考虑到政协的广泛代表和利益融合性)再交由本级人大会议(考虑到人大常委会的利害关系在此本人不建议由人大常委会讨论),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并上级政府备案(以强化政府监督和领导)。

其次,加强制度具体落实

由各级纪委、监察、检察、国土督察组成督导办公机构,发现新的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反映。违纪者及时处理。

再次,建立全民联合长效机制

从“执政为民”出发,对人民反应的问题认真处理,不论属于“卖家”还是“买家”利益集团,均给予反映问题的平等待遇,谁合理谁的意见就采纳。

总之,无论如何,“全国同一方式”的作法,我实在不赞成。同时因为这个问题太大了,已经不再是国家的小事了,很容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一牵,该怎么牵也是时候该详细考虑考虑了。

所以,具体如何改良,绝不是一人之力一朝一夕的事,还需要我们每个人详细再思考、再琢磨。何去何从?我们都在关注,我们都应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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