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华盛顿5月24日电(记者 温宪、王恬)5月24日,美国国务院发表了向国会提交的2011年度人权国别报告。在这一年度报告中,美国政府对世界所有国家指手画脚、颐指气使恶习不改。在长达142页有关中国人权状况报告中,美国政府对中国人权进步事业视而不见,对中国人权状况全面抹黑。
自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美国国务院每年向国会提交人权国别报告。
不管其内容是否实际还是别有用心的杜撰,读起来总是那么让人不舒服。
人有“人权”,国有“国格”,任何组织在言论上或行为上“涉他”,要考虑到“受众的范围”和“权利的源泉”。
关起门来说自己的话,“受众范围”只是集中在一小撮,什么言论我们都没有理由干涉。这是对发言者和“那么一小撮”人的最起码的尊重。
权利的行使要先有权,“权利源泉”是分析问题的根本,没有权利的来源就不具有价值。
这是对权利人和人行使权利行为最基本的要求。
按照现行《联合国宪章》及(通行)国际基本准则:国家,是独立的。国家是一部分人的组合体。以国家即一部分人的名义来抨击其他国家的另一部分人,指手画脚,是对另一个国家的不尊重。
人权讲的是“人人平等”,但借助“人人平等”的口气来“压制”他人却是“人人不平等的做法”,是自相矛盾、是荒诞的、更是不能容忍的。
讲人权,自己却在“无权”下堂皇的“大放厥词”,这就是“强权”。或者说是强盗的嘴脸。
对此,国人不应忍让。
另外,国人当然不用耿耿于怀,毕竟,它是它,我还是我。管他呢,只要一点,自强就够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