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媒体报道的“小夫妻闹离婚为甩掉脑瘫儿子以抚养费为价码竞价”的新闻,的确让人心寒。这种案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很明了,就是父母对子女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义务,那么所引发的道德问题却值得思考。笔者从以下方面做简单的分析:
1、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禁止溺婴、弃婴的行为。父母既然将子女生下,就要有承担其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就会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谴责,还会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遗弃罪,即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本案中的父母如果因为孩子得了脑瘫而拒绝扶养,严重的将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
2、我国《婚姻法》还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也就是说,即使双方离婚,父母对孩子仍有不可推卸的抚养责任,而本案中,双方为了甩掉一岁多的脑瘫儿子,当庭竞价,试图多出点抚养费,而把抚养孩子的责任推给对方。这很明显是在推卸责任,把孩子当成一种累赘。他们的行为与我国的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相违背。
3、从道德层面上,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身上流着父母的血液,是父母给了孩子生命,孩子先天的疾病不是他能控制的,更不是父母想看到的,因此,父母不能因为这个先天的不幸而再次带给孩子不幸,不能将无辜的孩子抛弃,如果这样,孩子将来长大了会如何承受被抛弃的事实,作为父母也会终生不安,会受到良心的谴责。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家庭,他们同样有着先天疾病的孩子,但是他们用他们的爱心,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即使再大的困难和压力也不怕,只要孩子在他们身边,能时刻看到孩子,他们就是幸福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为人父母,既然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就要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将他们抚养长大,不能因为孩子的缺陷或疾病而忍心的抛弃他们,他们是父母生命的延续,能看着孩子在身边一天天长大,就是父母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