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液氨泄漏爆炸引发火灾,吉林大火震动全国。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截至6月4日12时35分,此次火灾事故已造成119人死亡。针对本次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李先奇律师从职工因工死亡赔偿的角度,就有关赔偿的认定和工亡待遇标准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解读有关工伤的法律政策规定。我国现行有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笔者在这里解读,根据这一条款,构成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遇难职工,在其公司的工作场所,在正常作业期间,因公司液氨爆炸引起火灾而导致多人死亡,完全符合上述法规规定的条件,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其次,解读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政策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既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到本案,每位因工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可以得到如下金额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4565元×20倍=491300元。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金额一般在2至3万元左右;供养亲属抚恤金数额因人而异,存在较大变数。
最后,分析本次火灾事件的发生原因、死亡人员的特定范围、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因液氨泄漏爆炸引发火灾而遇难的职工家属,至少应得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目前已知遇难人数已经超过100人,总体赔偿金额有可能会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人民币。
特别关注:
(一)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也就是说2013年工伤死亡人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4565元×20倍=491300元(全国统一标准)。
(二)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各人情况都有所不同)。
(来源:法邦网 作者:李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