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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韩离散家属终会面 国际法上的领土界定(图)

法邦网     2014-02-21 阅读:256



朝韩离散家属终会面

朝韩离散家属终会面,没想到活着还有今天,是很多人的感慨。因为历史原因,韩朝亲属离散两国,并且多年无法见面。政治纷争,大人物的一句话,遭殃的却是百姓,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究竟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自有评说。

朝韩离散家属团聚活动当天在朝鲜金刚山拉开帷幕,参加第一轮会面的82位韩方离散家属在58位随行家属的陪同下赶去会面。韩方离散家属20日上午9时许离开束草,在位于江原道高城的韩朝出入境事务所(CIQ)转乘大巴前往金刚山。电视画面显示,一些人还给朝鲜的亲属带去了衣服和食物。一位85岁的老人称这是和81岁的妹妹团聚的“最后机会”,“我已经等待了64年,我想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

国际法上的领土界定

1、国家领土的概念

国家领土是指隶属于国家主权的特定部分。

2、国家领土的构成

领陆,是指国家疆界内的所有陆地,包括岛屿。

领水,是指位于陆地疆界以内或与陆地疆界领接一定宽度的水域,包括内水和领海。

领陆和领水之上的领空,属于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完全受国家主权管辖。

领陆和领水之上的领空,是国家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3、领土主权及其他限制

领土主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和物所行使的最高的和排他的权力。

①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或属地最高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物,拥有排他的管辖权。

②所有权,这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拥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

③领土完整不可侵犯,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独立的重要标志。

领土主权的限制:

①共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某一特定领土共同行使主权;

②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租借给另一国,在租界期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

③势力范围,是指19世纪末,英、德、法、葡、意等国在非洲东部、中部划分彼此的势力范围,缔结条约,条约规定凡缔约国互相承认各所占有的地理上的范围,各国在其势力范围内有取得殖民地和设立保护地的完全权利,他方缔约国不得加以侵害。

④国际地役,也称国家地役,是指根据条约对一个国家的属地最高权所加的特殊限制,根据这种限制,一国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在一定范围内必须永远地为另一个国家的某种目的或利益服务。

朝韩离散家属终会面,这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是可喜的进步。希望这种开明与进步来得更猛烈一些,来得更快速一些,否则很多迟暮老人很有可能抱憾终生。国家与国家之间,是有边界的,但是人心与人心之间,是可以没有边界的。(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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