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期以来,打车难的问题饱受诟病,运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突出。这种情况下,借助打车软件走俏的东风,专车服务应运而生,且持续走红,大大便利了人们的出行。但与此同时,专车驾驶安全无保障、司机素质参差不齐等隐性问题也让老百姓很是担忧,亟待统一规范化管理。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一、专车要取得出租车运营许可。
依据征求意见稿,网络约租车得以运行,至少需要三个证,即约租车网络平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约租车本身的《道路运输证》,从业司机的《从业资格证》。
二、私家车不能成为专车。
很多人认为,私家车作为专车盘活了存量资源、增加了市场供应,有效地应对了此前出行市场供需失衡的窘境。而目前的网络约车平台发展之所以异常迅速,主要得益于私家车接入的门槛低。虽然各大平台公司都表示会对司机的驾龄、年龄、犯罪记录以及车辆的性能、状况作出严格要求,实际上在执行的过程中,私家车接入基本是零门槛。但是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所以,私家车若要参与网约车运营就要变更车辆性质。同时需要注意,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期限为八年。这意味着,要想从事专车,就需要改变汽车的使用性质,报废年限变成八年。这就对于一些业余时间从业的专车司机来说,为了每个月多赚点外快将爱车的报废年限缩短可能会导致其退出专车运营。
三、专车司机只可在一个平台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否则面临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四、三年驾龄以上才可成为专车司机。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规定,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对驾驶员要求的提高,是对乘客的安全和便利的必要保证,进一步解决专车之前被公众质疑的安全问题。
五、专车不得巡游揽客。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出租车分为预约出租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该款规定进一步区分传统出租车和专车,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住了出租车行业的利益格局。
除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交通部还同时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出租车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一是对预约出租车的管理,一是对传统巡游出租车的改革,双管齐下。专车的门槛提高了,责任加重了,必然有司机要退出专车市场,无疑对打车软件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