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喜欢“酒桌文化”:谈生意要在酒桌上,酒酣胸胆,挥斥方遒;朋友聚会要喝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情深意更重……与饮酒相伴相生的则是另一种习惯——劝酒。“劝君一盏君莫辞,劝君两盏君莫疑,劝君三盏君始知。”被劝者多推辞不过尽劝者意。但是如果劝酒过量导致他人伤亡,劝酒者可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案例一:
醉酒者无人照料窒息死亡
马某为上海某建筑公司部门主管,公司年夜饭时,他在众人劝说下饮下过量白酒而醉酒。散席后,众人将马某搀扶至一家洗浴中心,将他单独安排在包房休息,期间无人照看。次日早晨,同事叫马某起床时,发现他身体僵硬,经医生鉴定,马某系醉酒后呕吐物阻塞气管导致窒息死亡。马某的家人认为,马某醉酒系众人劝说所致,在洗浴中心时众人又将他单独留在包房,未尽到照顾义务,因此要求马某所在公司及参与喝酒的同事共同赔偿75万元。此案经上海市虹口区法院调解,马某生前所在公司和各位参与喝酒的同事共同赔偿马某家人24万元。
法邦说法:
劝酒者对饮酒者需承担合理注意义务
当亲朋好友一起聚会饮酒时,酒宴的组织者、参与对他人劝酒者、或者自愿照顾饮酒者的人,均对饮酒者负有一定的注意义务,防止危险的发生。注意义务是指行为人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避免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应以是否尽到通常人的合理注意为标准。具体来说,对饮酒者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提醒、阻止过量喝酒、照顾、护送和通知家属的安全注意义务。未尽到通常人应有的注意义务,即应认定主观上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发生饮酒者伤亡的结果,则应认定存在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件中,马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的危害应很清楚,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严重醉酒者往往会失去自我照顾的能力,而醉酒后又极易引发呕吐,如果不及时清理将因阻塞气管而导致窒息死亡,因此必须有人专门照顾、看护,但劝酒的同事并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导致马某的死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劝酒过量导致他人酒精中毒
2009年5月的一天,王某和周某久别重逢。王某盛情设宴款待周某。酒过三巡,周某推说自己酒量有限,不能再喝了。但王某依然热情劝酒,说:“不能扫兴,要一醉方休”。周某无奈,只能继续喝。过了不久,周某突然晕倒在地。王某见状,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诊治。经诊断周某为重度酒精中毒,花去医疗费3600元。周某出院后,要求王某承担医疗费。而王某觉得对方酒精中毒是酒量太差、身体不行造成的,与己无关,拒绝承担。双方发生纠纷,周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和周某各承担40%和60%的责任。
法邦说法:
劝酒者对饮酒过量后果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酒桌上,劝酒者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应当意识到过量饮酒会对人产生不利结果,大量饮酒会导致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减弱、丧失,甚至有可能造成身体的伤害乃至死亡,而仍劝他人喝酒,故意让他人醉酒或者放任他人醉酒,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饮酒人带来伤害却轻信可以避免,对他人醉酒后造成的损害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件中,饮酒人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喝酒的危害性应当有所认识,每一个饮酒人应当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不管共饮人劝酒与否,只要不存在强迫饮酒行为,饮酒过量引发酒后人身损害,酒后受损害者本人过错最大,因对自己的损害结果负主要责任。同时劝酒人王某不顾后果地进行劝酒,故意让周某醉酒,造成周某健康受损,应承担次要责任。
案例三:
劝酒过度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009年3月12日夜间,张某、王某在饮酒后,将喝醉的酒友宋某送至张某租住的院内一未完工的改建房内后离开,导致宋某酒精中毒后冻死。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死者家属近40万元。
法邦说法:
劝酒人未尽义务+具备刑事违法性=刑事处罚
劝酒不仅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承担刑事责任。在劝酒人明知被劝人已处于严重醉酒如行动不能自如、烂醉如泥、酒醉不醒等状态的情况下,劝酒人则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对醉酒人负有安全保证义务。如应当送醉酒人到达其住所并交予其家人照顾,或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生意外应及时送医就诊等等。如果劝酒者过度劝酒,致他人深度醉酒,明知他人可能处于危险之中,却不履行扶助义务,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损害或者死亡,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多数情况下醉酒造成的后果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己负责。但如果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却一劝再劝,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强迫性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等情况,则共同饮酒人(劝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小酒怡情,劝酒适度,不要将情谊因一餐酒付诸东流。(来源: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