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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童饿死”案 5律师申请信息公开

法邦网     2013-06-28 阅读:319



针对“南京女童饿死家中”事件,来自北京、山东、河南的5位女律师26日向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街道办、公安局、妇联等四部门分别邮寄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四部门是否及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法院申请撤销女童母亲乐某的监护责任,并要求法院另行指定监护人。

除了对女童母亲表示愤怒外,来自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宇很疑惑,“每个月把800块钱给一位吸毒的母亲,她会把这钱用在抚养小孩上吗?民警每隔10天才去看一次,能起到多大作用?对于长期没人照看的小孩,居委会和民政局不该给她们另外找监护人吗?”

申请人之一、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琴表示,“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应该从儿童最大利益出发,当家庭失去主要赡养人之后,国家应该进行干预,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寻找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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