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500死囚遗言
美国公布500死囚遗言,从这部死囚遗言录里,你看到的美国不再是阳光明媚、物质极大丰富、人人都充满梦想跟创造力的国度。那里也有冤狱,也有沉重的法律制裁。
从美国得州1982年恢复死刑以来,被处决死刑的死囚人数达到了500人,他们的遗言都被记录了下来,被保存在得州刑事司法部的一个数据库里。很多罪犯用最后一句话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有些则表示委屈,认为自己罪不至死。更多的罪犯接受了死刑处罚,还有罪犯对在世的亲人表达歉意。
维持死刑的几点理由
废除死刑的人主张罪犯有悔改之可能性,但同时却未重视到受害者家属之感受,且强迫被害者家属宽恕罪犯,无异是对被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当废除死刑还未成为国家全体国民的社会共识时,跳过全民共识决定这一阶段而以各种手段逼使政府贸然停止死刑并强迫国民接受死刑以废除,这不符合民主国家之程序,且漠视国家公民之人权。
废死人士主张死刑判决的上诉的成本之沉重,但却忽视到终身监禁的食宿与管理成本更在其诉讼成本之上,且必须由全体国家纳税人负担,国家之财政乃合法纳税人之财产,主张有义务需供养需永久隔离犯人不符合国家体制之合理性,当犯人无悔改之可能且有终身隔离社会之绝对必要性时,供养此人犯至老死只是浪费国家资源的无意义行为。
各国法律体制国情和国家财富等因素并不相同,不可能完全一致,贸然废除死刑,造成司法体制混乱,社会成本谁来负责?
死刑的判定可以非常谨慎:例如仅有罪证确凿的杀人行为并不会被判死刑,还要符合行为凶残等条件,且有多层程序可平反。规定只要有冤狱可能就不得判死刑是应该的,但当达成此条件时,以微乎极微的冤狱可能性否定死刑并不合理。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一向争议很大。但总的说,死刑的适用要想具有合理性,一定要跟当地的经济文化条件向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