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深度

陈小二:让“深喉”不受伤害究竟有多难

法邦网     2013-07-10 阅读:360



惠州半职业举报人,知名网友“惠阳欧伯”近日驾车外出,在惠阳区永湖镇一人流稀少路口被人驾车撞停,随后遭3男子泼硫酸和刀砍。最终,“惠阳欧伯”背部大面积烧伤,两根手指被砍断,手腕被砍伤,右眼被砍失明。

最近这段时间,举报人打的最漂亮一仗,非罗昌平举报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莫属。罗昌平的举报之所以成功,一来,源于罗昌平公众人物的身份,被举报人不敢轻举妄动;二来,源于刘铁男被举报的问题事实清楚,《财经》杂志之前就做过两期关于他参与官商勾结的报道,铁证如山。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有罗昌平这样巨大的号召力,也没有《财经》杂志为背景。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材料就显示,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70%不同程度地遭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

由此也可以想象,举报人在现实中的遭遇有多困难。惠州举报人“惠阳欧伯”就是典型一例,而且他不是孤例,只是缩影,有的人比他更惨,甚至因举报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举报人没有好下场”就像魔咒一样跟随者举报人,这实在是对法制的羞辱。

与情妇举报贪官、开发商举报市长等涉及个人利益的举报不同,“惠阳欧伯”的举报多关涉公共利益,属于义举。 毫无疑问,这种义举是珍贵的社会良心,是稀有的公民觉醒之声。

在现实中,这种义举可能只是星星之火,却使得诸多社会黑暗面曝光、推动了社会进步。对这种公民义举,理应悉心保护。我们不能总令举报人成为悲情主角。

保护举报人,不仅需要有法律做保障,尽快出台具较强操作性的《举报人保护法》,同时也需要严格的保密制度。像香港廉署对举报人的保护,就做得严密周到,每次举报都有一个编码回馈给举报人,一旦被其他人知晓,相关责任人就要被追责。而美国“水门事件”的举报者“深喉”,几十年来资料从未泄密。若不是2005年他自己站出来,恐怕“深喉”将永远是一个谜。放在我们这里,“深喉”的命运可想而知。

每一次对举报人的重赏、肯定,都是在维护社会良心,都是在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但所有的奖赏,都不如对举报人的严密保护更加实在。放心举报,才能鼓励举报,并最终形成自由、民主、健康的公民社会。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