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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称不爱国者是人渣 官员言论自由要严格限制(图)

法邦网     2013-07-30 阅读:458



副省长称不爱国者是人渣

副省长称不爱国者是人渣,惹起社会众议。作为一名副省长,说出“这些人不爱国,为成为中国人感到悲哀,让他们赶紧去美国,越快越好!败类,人渣!”等没有水平、不负责任的话却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日前转发一条美国枪击案微博后,评论说一些不爱国者为败类、人渣,应该赶紧去美国,不要说自己是中国人。事件引发网络争论。

官员言论自由要严格限制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

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

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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