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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天6起安全事件 公安机关的职责(图)

法邦网     2013-07-30 阅读:210



北京7天6起安全事件

北京7天6其安全事件,造成社会上不安情绪蔓延!前段时间有网友就某事件吐槽:在北京生活不安全!发生这么多起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确实很难令人心安,因为你不知道是不是走着道就会有“精神病人”持刀砍你!

据悉,从7月17日至24日,北京于7天内发生6起安全事件,其中4起含人为恶性犯罪因素,有多人死亡。北京警方表示将继续全面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确保首都治安秩序良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

公安机关的职责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另外,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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