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11%
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11%,增速明显加快。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公民收入的增加,个人所得税已不只与极少数高收入者有关,而是与千千万万的公民息息相关。
财政部官网7月29日公布,1-6月,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3630.79亿元,同比增长11.0%,比上年增速加快了19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1%。财政部税政司解释称,个人所得税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使得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二是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价格上涨,加上北京等部分城市明确对个人房屋转让所得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使得该税种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房产税完成822.30亿元,同比增长11.0%,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了19.1个百分点。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4%。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