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油换地铁
一名伊朗高级官员29日表示,因为外界的经济制裁,伊朗已经采用“物物交换”方式从中国订购315节地铁车厢,以此来解决资金转移难题。
美联社报道说,中国是伊朗最大的原油出口国。美国及其盟友一直利用有关石油出口和银行业务的制裁来对付伊朗,原因是伊朗发展有争议的核计划。这种制裁带来资金转账方面的难度让伊朗多次转向易货贸易协定。英国“即时新闻网”称,伊朗此前还与许多国家进行交易,这些国家包括土库曼斯坦、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它们都同意通过物物交换或者置换技术的方式来获得伊朗的石油和石油产品。
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常见的方式,而伊朗用原油换地铁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买卖。虽然像伊朗这种用原油换地铁的互易合同并不常见,但是互易合同毕竟也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也应参照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那我国与伊朗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这些只是法定必备条款,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增减相应的条款,就比如在伊朗用原油跟我国换地铁的互易合同中,就可以标明价款的支付方式或者是计量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