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五台山僧人群殴女游客,众网友不但看见了,而且拍下来上传到了网上。都说出家人慈悲为怀,有啥事不能好好说呢,非得大打出手。
佛教认为“贪嗔痴”是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与生俱来的业障,只有掌握了“戒定慧”才能悟道,修成正果。身为佛家弟子,心没修炼好,身体倒是修炼的不错,要不怎么能打人。世间并无法外之地,别以为当了和尚就可以为所欲为,违法了法律照样要受制裁,和尚的身份并不是万能的挡箭牌,更不是放肆的资本。
事件回顾
五台山僧人群殴女游客大师的疯狂行为令人咋舌。8月3日下午,一男子在无锡惠山玉祁持刀劫持一女子,在警方数小时劝解无效后,犯罪嫌疑人被当场击毙,人质安全获救。记者从无锡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此前曾多次敲诈人质,此番劫持举动系犯罪嫌疑人敲诈未遂,怒意之下而为。据悉,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于凤凰网)
故意伤害如何处罚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
第115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犯罪。
第238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32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
@随遇而安N:现在修行好的僧人还是太少。假和尚太多。
@ 月落夕南:现在的和尚都是人养出来的,佛寺是什么?是出家人修养身心之地,出家人求的是内心的平静,结果现在寺庙成了旅游胜地,喧嚷吵闹搅了出家人的安静不说,因为游客量增多,寺庙也是应付不来的,所以才会有骗子、假和尚,才会有滥竽充数者。
@ 炒豆三爷:是不是僧侣也不受法律管约啊?看来戒律不能管住和尚了! (来自新浪微博)
结语
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能够落发出家的肯定是看破红尘了,那就好好修炼,早成正果。如果还是放不下,那趁早还俗,别给佛祖心里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