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
日本火山喷发惊现蘑菇云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樱岛的昭和火山18日下午4点31分发生喷发,火山灰喷至约5000米的高空,打破以往纪录。此前昭和火山喷发烟尘高度的最高纪录为2009年4月9日的4000米。
距昭和火山约10公里的鹿儿岛市民不得不戴上口罩,穿上雨衣,打着伞遮蔽突如其来的火山灰。司机打开车灯。当地列车暂时停驶,以清除轨道上的火山灰。据报,当地居民19日向地面喷水,清扫火山灰,市政当局也出动垃圾运输车和洒水车清理街道。
据警方介绍,目前未发现人员受伤。(来源:中国日报)
法邦点评:
防灾救灾不力须追责
面对火山喷发之类的灾害,建立依法行政、权责明确到位的灾害预防及救助制度显得非常重要。通过立法,积极推行灾害预防及救助工作向着职能化、专业化、全民化方向发展,以强化灾害预防及救助组织专门化;通过立法,加强灾害预防及救助设备科学化、高效化、常备化,以加强对灾害的预防工作;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对灾害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发布、及时更新,明确面对灾害,政府和工作人员的灾情权责,以强化政府和工作人员对灾害的应变措施;通过立法,在救助工作结束后甚至在救助工作的同时,成立灾后重建组织,以推动灾后重建,恢复民生工作。
在灾害预防及救助法律制度中,明确该法在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于特别法的地位,具有优先适用的法律特性;该法的适用对象上,强调国务院各部门及地方各级政府为灾害预防及救助法的适用对象性,即该法主要是规范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主管机关,在应对灾害预防及救助中的行为,因此,强化中央与地方各主管机关在灾害预防及救助中的权责,做到权责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对在灾害预防及救助工作中,表现不力的人员,应当科以一定的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责任,以保证国家灾害预防及救助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勿恃灾之不来,正恃吾有以待之”的精神,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能够践行依法行政理念的、权责分明的、能够适应各地灾害预防及救助情况的灾害预防及救助法律制度,时不我待。
网友评论:
日本火山爆炸性喷发 美称日本会沉没
@凤鸣-岐山:【日本樱岛火山爆炸性喷发 浓烟高达5千米】如果日本岛沉没了中国应该接受一些日本妇女。(新浪微博)
@厦门四季彩高级烧肉:#悠游日本# 【樱岛火山喷发 烟尘高达5000米】昨天18日下午鹿儿岛县樱岛的昭和火山口发生爆炸性喷发喷出的烟尘高达5000米为观测史上最高的一次。市中心一时间变得昏暗并降有大量烟尘还造成JR停运一个多小时现在当地居民最苦恼的是怎么清理那些飘扬的火山灰呀...(新浪微博)
@suddenly_missing:#日本樱岛火山喷发# 去年经过鹿儿岛的樱岛时同行的小伙伴还介绍说这是活火山经常会喷发真可惜没有机会目睹。南九州的风光虽没什么名气不过真的值得一看~超美的太平洋海岸线温泉沙浴亚热带水果还有我现在最想吃的拉面看大胃王比赛看的好饿啊TT(新浪微博)
@冷艳锯:8月18日:日本火山爆炸性喷发 美称日本会沉没。恶有恶报。时候已到。(腾讯微博)
结语:
日本因地理位置、地质构造以及气候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受到地震、火山等自然灾害的袭击。为了将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日本早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健全的防灾救灾法律体系,建立了高效率的防灾救灾机构,而且十分重视开展群众性的、增强国民防灾救灾意识的活动。
日本的防灾救灾措施值得我国借鉴学习,除了有法律加以保障,树立全民防灾意识同样十分必要。(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