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或对叙利亚开战
美国或对叙利亚开战,这真的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叙利亚阿萨德政权使用化武的证据并没有完全明确,而美国却迫不及待地想对叙利亚开战,并再度拉拢同伙英国和法国一起。这与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何其相似?战争并不是最好的争端解决办法,却一定是最残酷的解决争端方式,在战争里,真正受难的不是那些掌权者,而是普通的人民群众。
据了解,美国或对叙利亚开战,与美国一起同意对叙利亚开战的还有英国和法国。这次美英法的底线仅仅是惩罚性,目的是摧毁阿萨德政权的军事机能,打击的目标不仅仅是已经知道的化学武器库,而且还有其他的军事设施。为了应对叙利亚危机危派遣到地中海的美国第五舰队4艘可以发射战斧巡航导弹的驱逐舰,以及英国的潜水艇,法国的航空母舰战斗队都将参加这次打击。据现有的情报,美国方面的打击将限于战斧式巡航导弹的攻击为主,并不准备派遣战斗部队前往叙利亚作战。而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中国和俄国坚决反对。俄罗斯明确反对攻击叙利亚。认为现在没有明确有阿萨德政权使用化武的证据,这样的贸然开战将会招致重大的后果。现在中东局势中,美国除了获得英法的支持以外,还获得以色列,土耳其的支持。甚至原来以色列的对手海湾国家这次也是明确赞成美国使用武力。
开战也得保护敌国平民
一场战争最深受其害的战争国家里无辜的人民。一场战争的打起将会使多少人颠沛流离,沦为难民。那么战争法中对于平民的保护待遇是怎样的呢?
1.对交战国境内敌国平民的保护。应允许敌国平民安全离境。对未离境者,应保障其基本权利,不得将他们作为军事攻击的对象,禁止对他们实施报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他们提供情报,不得施以体刑和酷刑,禁止进行集体惩罚和扣作人质,给以维持生活的机会,对妇女、儿童给予特别的保护,防止施暴和给予必要的援助。
2.对占领区内被占领国平民的保护。占领当局只能在占领区行使军事管辖权,应对占领地的平民给予人道主义的待遇。
根据1907年的《海牙第四公约》和1949年的《关于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和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不得剥夺平民的生存权;尊重平民的人格、尊荣、家庭、宗教信仰;不得对平民施以暴行、恐吓和侮辱;不得把平民扣作人质,进行集体惩罚或谋杀;不得驱逐平民,不得强迫提供情报或为其军队服务;不得侵占平民的粮食和医药供应,不得废除被占领国的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