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深度

360诉腾讯垄断案开审 市场支配地位如何界定(图)

法邦网     2013-11-29 阅读:141



360诉腾讯垄断案开审

360诉腾讯垄断案开审,3Q大战的战场从网上转移到了最高院。据说超过半数的网友支持360,小编觉得这些网友估计深受腾讯的“压迫”。

据悉,27日,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市场支配地位如何界定

据说在庭审过程当中,腾讯的代理律师说出了很多奇葩的理由来证明腾讯并不具备市场地位,让人啼笑皆非。那么,市场支配地位到底该如何界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3Q大战已经持续了数年的时间,到底会如何收场,让我们拭目以待。(法邦网)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