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杀人犯逃脱
精神病杀人犯逃脱,因医院的监管不力,造成了附近学生家长的恐慌。精神病作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类人,且具有暴力伤人倾向,这样的一个人如何能被放任于正常的社会之中?相信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精神病杀人犯潜伏在身边更为可怕的事情了。希望广州警方早日将嫌犯抓捕归案。
昨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的不少家长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学校刚刚接到花地派出所来电,上午约11时30分脑科医院逃出一名有精神病的杀人犯(穿黑衣服、拖鞋),怕伤害学生。学校已加强安保工作。请家长务必准时接送孩子,路上提高警惕,注意可疑人物,以保证孩子的安全。”突然收到这样一条短信让不少家长十分担心。“一个杀人犯脱逃那孩子的安全怎么办”该小学一学生的母亲说。广州市脑科医院半径半公里范围内,至少有3家小学1家幼儿园,分别是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荔湾区康迪学校、桃李小学和欢欢托儿所。不过昨日发出预警短信的,只有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一家。
精神病人的法律责任
精神病杀人犯逃脱,精神病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嫌犯患有精神疾病,出现了违法犯罪行为,要对他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一般分完全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无责任能力)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如果不属于精神病患者,犯罪嫌疑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无论是否负刑事责任,家属都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对其行为负经济赔偿的责任,正常人由自己承担。如果对方没有民事赔偿的能力,受害人家属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来解决。
精神病杀人犯逃脱,这无疑是对社会秩序的一大挑战。
精神病杀人犯逃脱,终究太过惊悚。生命有太多的不完美,可是人们还是膜拜生命,祈求平安和健康。因为活着就是一切,而死亡就是失去一切。在珍惜生命的同时,也请珍惜身边人,人生短短数十年,需要多大的缘分才会有他们陪伴在身边。只是人生十有八九不容易,遇到问题,可多咨询律师。(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