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公交自燃
北京公交自燃,还好发现及时,疏导有方,避免了一场事故。老百姓的生活真是难熬,今天坐公交车出个事,明天坐飞机出个事,后天走在大街上也可能出事。唉,攒钱买个车吧赶紧。北京公交自燃,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的自燃,那么这算是责任事故吗?
昨天上午10时许,前门东大街南侧的一辆44外路公交车自燃。消防员迅速赶到现场灭火,交警对周边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附近商户的店员也主动帮助救火。所幸此次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目击者王先生称:“大概是10时前后,在前门东大街马路由西向东行驶的44外路公交车冒起了浓烟。车上的乘客都被疏导下车了。”王先生称并未见到公交车上冒出明火,“只有烟,听见了几声‘啪啪’的响声。”
公交自燃是否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指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3)虽无明文规定,但反映生产、科研、设计、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观规律和要求,在实践中为职工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公交自燃是否属责任事故?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是出于一些责任的疏忽,才造成今天的结果。幸亏没出什么事,要是伤及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北京公交自燃,留给我们很多思考,归于事故要严加防范,否则很可能造成极端恶劣的结果。(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