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强拉堂嫂欲强奸
男子强拉堂嫂欲强奸,如此禽兽不如的男子,你父母不知道吧?!我们不知道这其中到底还有没有什么隐而不发的东西,或许真的是有很深的感情纠葛,但仅凭男子的做法,实在是混蛋之极,把目光瞄向堂嫂,不知道脑子是怎么想的?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今年2月24日,崔某的妻子吃过晚饭后将堂嫂喊到家中聊天,向她诉说自己的不幸。在外喝酒回来的崔某听到了二人的谈话,往事再次涌上心头。他推门进屋,一屁股坐到堂嫂身旁,一边旧话重提,认定堂兄和妻子有染,一边开始对堂嫂动手动脚。“只有这样,才能把以前的事一笔勾销。”崔某说。
强奸未遂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一犯罪的主体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为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究竟哪些行为属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法律共列了五项情形,即: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节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男子强拉堂嫂欲强奸,男子出于嫉妒而失去了理智,从而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冲动是魔鬼,这话一点都不假,有的时候,是这个世界把我们逼疯了,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逼疯了,善恶虽然界限并不明显,但是违背道德底线的事还是不做为妙。(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