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只因年幼时曾遭性虐。这样的悲剧发生,没有人知道该如何辩解。一个被脏脏的社会毁掉的女孩,反过头来报复社会,谁能说错在她身上?如果说不该迁怒于人,那么只能说那么悲惨的经历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一个被毁掉信仰的女孩,凭什么要求她还有信仰?一个被折磨得身心都堕入炼狱的女孩,凭什么还要求她像天使普渡世人?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事件回顾:
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
4月1日,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森伯里,19岁的米兰达(Miranda Barbour)被警方带入法院。据报道,2013年11月,米兰达和她22岁的丈夫诱杀了一名42岁的男子。据悉,米兰达近日在狱中透露,她曾在多州杀人,杀到第22个后就没再计数。她自称幼时遭性虐,13岁接触崇拜撒旦的邪教学会杀人。
官方表示,一位42岁的男子在网络上回应了米兰达发出的以100美元价格提供性服务的虚假广告并在随后被其谋杀,19岁的巴伯则可能将会面临死刑的判决。
米兰达在监狱里接受该媒体采访时声称,她13岁时在阿拉斯加州曾加入崇拜撒旦的邪教组织,而杀人是邪教活动的一部分。米兰达语调平静地告诉当地媒体,她至少杀死了22个人,因为“杀到第22个人后停止了计数”。米兰达宣称她不后悔杀人,因为她只杀“坏人”,也不在乎人们是否相信她,但她可以在地图上标出杀人位置,方便警方追查。
米兰达坦承自己不想离开监狱,表示一旦出狱,一定会再次杀人。她的说法还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当地警方表示,他们正在就这名19岁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已经联系了联邦调查局和其他州的执法部门。米兰达·巴伯夫妇的律师称,将为米兰达做精神鉴定。
法邦时评:
故意杀人的量刑
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这样的结果不论出于何因,都无法得到法律的宽恕。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即将面临死刑。但如果被鉴定有精神疾病并且杀人时处于发病期,则可免于一死。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令人难过
@辉的田地:#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是什么让一个少女杀人成性?肯定是体制。
@节拍随心:#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这个国家怎么了。
@格叽格叽:#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只悲伤。这个女孩太可怜了。但是谁又会同情她?
@挤房间口:#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她也有信仰,只不过和大多数人的信仰背道而驰。但这不怪她。每一个人成长为每一种样子都是必然。
结语:
美19岁少女杀人成魔,却仍然让人觉得遗憾。法律的无情就体现在这里。曾经性虐米兰达的人或许并没有得到制裁,而米兰达杀了人却要为此承担代价。法律从来就不是公平的,而是管理者的维序法则。作为弱势群体的人们,法律从来不会保护他们,只会在他们选择自我保护时剥削掉他的自由,甚至生命。(法邦网)